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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时间一般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
一、车祸骨折误工时间确定是怎样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
车祸家属的误工费时间一般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误工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家属照顾车祸中受伤的亲人,对于有工作的要和单位请事假,自然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
计算到伤残鉴定结论日前一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
误工费的起止时间是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致残日前一天。治疗结束后的修养是不予计算误工时间的。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保证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保证合同的成立时间。而保证合同的成立,需要根据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作出不同的区分:对于在主债权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的情形,主债权合同生效的,保证合同就生效;对于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单独订立的合同,保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如下: 1、承诺生效,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2、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签字确认书。 合同成立条件如下: 1、
工伤期间没有误工费。工伤并不会导致职工的工资损失,因此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遭遇工伤,单位还是要向职工支付工资,一般是按照职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