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去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怎么去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怎么去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2021-04-28 88
普法内容
孩子的监护权变更需要通过法院,监护权变更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原监护人不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原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程序上,需要由有关权利人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的诉讼,由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判。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中孩子的监护权怎么变更
    民法典中孩子的监护权怎么变更

    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更改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2021-04-20 162
  • 抱养的孩子怎样变更监护权人
    抱养的孩子怎样变更监护权人

    抱养的孩子,要想变更监护人,可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2021-05-08 76
  • 监护权变更监护权什么时候去掉
    监护权变更监护权什么时候去掉

    监护权应该通过下列方式变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变更,或由一方当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的终止时间如下:一般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等时候终止。

    2021-02-20 94
专业问答更多>>
  • 孩子的监护权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了怎么办

    监护权变更后一般不变。如果父母离婚导致监护权变更,法定监护人仍然是父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

    2022-01-01 15,340
  • 子女监护权变更的原因,子女监护权变更应该怎么办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 (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

    2021-10-15 15,340
  • 如何让孩子变更监护权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许。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2022-05-30 15,340
  • 孩子变更监护权容易吗

    监护权变更的时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满足监护权变更条件的,可以变更监护权。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

    2022-11-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01:18
    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变更监护人要到法院办理。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青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可以变更监护人的情形有三种: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

    5,516 15,340
  • 变更监护人程序 01:19
    变更监护人程序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只能到法院办理,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按照普

    2,069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01:08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90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