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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加女方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在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婚之前,对房产进行权属变更,增加女方之姓名于产权证书上,此举效果如常。当房地产登记生效后,单方在婚前购置的不动产之上增添另一方姓名,此项行动将被视作对另一方的赠与,进而使房产从法律层面转变成为夫妻的共有时产,按照普遍的标准,夫妻双方对于这
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添加对方姓名,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
房产应属男方婚前财产,因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可视为赠与部分份额。离婚时,房产属男方,女方占有很少的份额,具体份额结合结婚年限、贡献大小由法院酌定。关于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同意离婚,
首先,如果购买该房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后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在婚前将女方名下加上的,属于赠与行为,将房产的一半产权分给女方,男方与女方确立婚姻关系后,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对房产进行分割,
婚后加名字,离婚后房子分配的规定如下: 1、司法实践中,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离婚时按照共有关系处理。共有关系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 2、按份共有是属于男女双方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比例。这种情况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