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
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首先,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 其次,债权人应举证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这一事实的证明,应注意这几个方面: 1.债务人的
代位权诉讼要的条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具体来说,第一,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在行使代位权的诉讼中,原告一定是享有代位权的债权人。被告则是债务人
代位权之诉的结果是在确定代位权人的代位权成立后,由次债务人向代位权人直接清偿; 而应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结果归于债务人,由次债务人直接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以避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将原债务的履行期限提前
债权范围内还给债权人,多余不分还给债务人。
代位权指的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状首先是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应当具体明确。第2部分应当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3部分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也是主要的部分。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需要写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调解书到期还不上欠款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债权人持有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债务人仍旧不按照调解书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