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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概念的具体涵义主要是: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
补缴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确认补缴金额: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确定需要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填写补缴申请表:根据所在单位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包括个人信息、补缴金额、缴纳期限等信息; 3、缴纳补缴款项:将补缴款项缴纳到
住房公积金,若是在中间停留未满三个月可以补缴三个月的,若是满了三个月,只是对申请贷款有影响。 住房公积金中间停缴了一段时间,停缴了会被封存,你以后公司有缴的话,就从那个公司的再算起,前面的公积金也还在。
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方法一般来说,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
可以补交,但是补交业务只对单位办理,不对个人办理。1: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
一般来说,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该单位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采取了两种弥补的措施:(1)只要单位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持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职工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用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