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2020-12-24 736
普法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同时移送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专门予以说明。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并在提请逮捕时随卷移送。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以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危险性相关证据为依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必要时可以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方式,核实相关证据。依据在案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没有补充移送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五条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应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扬言实施新的犯罪的; (三)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的; (四)一年内曾因故意实施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五)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六)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 (七)其他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同时移送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专门予以说明。对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并在提请逮捕时随卷移送。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以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危险性相关证据为依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必要时可以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方式,核实相关证据。依据在案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没有补充移送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五条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应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扬言实施新的犯罪的; (三)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的; (四)一年内曾因故意实施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五)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六)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 (七)其他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是怎么认定的啊?
    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是怎么认定的啊?

    逮捕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依法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

    2024-06-05 16
  • 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逮捕是指
    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逮捕是指

    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逮捕是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

    2023-02-22 10
  •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一、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

    2020-08-31 577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

    2022-03-08 15,340
  • 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是怎么认定的啊?

    逮捕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依法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

    2022-07-28 15,340
  • 关于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碰撞船舶船载货物权利人或者第三人向碰撞船舶一方或者双方就货物或其他财产损失提出赔偿请求的,由碰撞船舶方提供证据证明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的,由碰撞船舶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由双方承担

    2022-09-22 15,340
  • 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关于担保法若干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

    2022-07-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社会保险 01:17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通常是指一种为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因残疾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补偿、收入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包含: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一定范围

    3,143 15,340
  • 不逮捕的案件多数是缓刑吗 00:46
    不逮捕的案件多数是缓刑吗

    逮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逮捕的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轻罪,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如果要适用缓刑,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897 15,340
  • 刑事拘留一定会逮捕吗 01:22
    刑事拘留一定会逮捕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逮捕。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刑事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后续不一定会逮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3,40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