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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没有义务还,但是可能诉讼会牵扯到。所以如果恶习不改,及时离婚
借款用途或者另一方是否知悉,决定借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不需要另一方共同偿还。
如果是婚前欠的钱,男方自己偿还,如果是婚后那么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一般来说,男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当然属于男方一方的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存在例外,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这时候女方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主
男方借的钱,女方从来没花过,需要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夫妻关系,来确认女方是否需要承担,以及需要承担的份额大小。首先,如果双方存在夫妻关系,就需要判断这笔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虽然名义上女方从来没有花过这笔钱,但是男
女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男方不一定会获得损害赔偿。想要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实施了法定过错的行为,比如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不具有上述的法定过错行为; 3、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