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网络跟帖会不会构成诽谤罪
网络跟帖会不会构成诽谤罪

网络跟帖会不会构成诽谤罪

2020-05-02 133
普法内容
网络跟帖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跟帖者不知情的不构成诽谤罪。诽谤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网络跟帖算是网络诽谤吗
    网络跟帖算是网络诽谤吗

    网络跟帖是不一定构成诽谤罪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如果跟帖者不知道是恶意诽谤他人的情况下,不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03-11 149
  • 网络诽谤谣言会构成犯罪吗?
    网络诽谤谣言会构成犯罪吗?

    网上散播谣言是会构成犯罪的。可能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2-12 143
  • 跟帖会构成诽谤罪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跟帖会构成诽谤罪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解答: 跟帖不一定会构成诽谤罪。 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2.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侮辱诽谤罪。

    2024-05-31 12
专业问答更多>>
  • 网络发帖诽谤可以构成诽谤罪吗?

    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

    2023-04-06 15,340
  • 跟帖会构成诽谤罪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跟帖不一定会构成诽谤罪。 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2.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侮辱诽

    2023-08-16 15,340
  • 在网络上怎样写诽谤罪发帖

    网上发帖诽谤罪怎么才能发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如果其暴力尚未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是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

    2023-01-07 15,340
  • 诽谤会犯法么,怎样会构成诽谤罪?

    犯法: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2023-12-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01:01
    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诽谤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编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用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有:1、同一个诽谤信息在网络被点击及浏览的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诽谤信息被转发的次数达500次以上的;2、因诽谤信息在网络传播,造成

    122 15,340
  • 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怎么认定 01:07
    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怎么认定

    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认定标准是: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他人的人格权; 4、客观上行为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

    622 15,340
  • 怎样才算造成诽谤罪 01:31
    怎样才算造成诽谤罪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有以下条件: 1、诽谤他人所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并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属于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

    39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