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有哪些?

2024-05-09 5
普法内容
(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三)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犯罪数额以及挪用的时间长短来确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对证据来进行调查,不同的犯罪主体在进行挪用资金罪时,需要按照不同的判罚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界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是应该如何的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是应该如何的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024-04-25 24
  • 职务犯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职务犯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

    2024-05-28 29
  •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区别,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区别,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

    2024-07-13 49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 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主观上不同。挪用

    2023-07-05 15,340
  •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

    2022-03-25 15,340
  • 请问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侵占和职务侵占的界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

    2022-04-06 15,340
  • 挪用资金罪、占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2022-0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01:56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12,961 15,340
  • 职务侵占罪立案有哪些要求 01:32
    职务侵占罪立案有哪些要求

    首先不是所有的职务侵占行为都能达到立案标准的,必须是要符合对应的条件才可以立案,尤其和职务侵占的数额大小有关;具体立案要求有:公司或者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捷,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及占有金额较大的,会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

    769 15,340
  •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01:09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

    2,48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