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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保缴纳一般是单位与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协商为主,如果单位要求个人全额承担,那就只能自己全额缴纳。社保这一块,只要劳动关系没解除,社保就得交。公司和员工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建议要求员工提前将个人承担部分交至财务。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般属于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据《条例》等相关的规定,诉讼或仲裁申请时效可以分两种情况: 1、伤情不严重的,自停工留薪期满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自伤者受伤之日起满12个月计算(特殊情况24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应: 工伤停工留薪
根据你的规定,请参照《重庆市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对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如因工伤不能从事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病假待遇的标准支付相关待遇。第三十
根据相关规定详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
在工伤修养期间,员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例如伤情严重或其他特殊情况,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延长的,需要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而不能由员工与单位协商延长。也就是说,停工留薪的最长时间是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例如伤情严重或其他特殊情况,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延长的,需要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而不能由员工与单位协商延长。也就是说,停工留薪的最长时间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