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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
民办非企业主管部门确定是,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国务院房地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是由房屋征收部门进行的,所以模拟也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
房屋拆迁,关系到国家建设能否顺利进行以及被拆迁人的生产和生活。它与社会各方面利益密切相关,属于敏感而又十分普遍的社会问题。因此,国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部门,依法对房屋拆迁进行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通常是属于政府设立的联动部门。拆迁办公室简称拆迁办,一般来讲,拆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临时部门,主管部门是建设机关,其人员构成可能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甚至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等。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遇到相关部门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要注意保留证明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相关证据。需要收集的相关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拆违建是城市综合执法局。但是拆违建过程中同时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