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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
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婚前双方父母全款买房,若仅登记子女一方名字的,视为对子女单方面的赠与,若登记子女与其配偶双方名字的,视为对子女与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该房产。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仅赠与女方,是共同菜餐;如果明确说明只赠予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不管是女方还是男女一起还贷,都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分割时应当给男方一定的份额。建议书面赠予,赠与协议最好由专业人士起草.。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请问房产上的名字是谁的?当时父母首付,是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吗?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同时需要参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
婚前首付款,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法院多数会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个人房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