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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2、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是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由于被拆除房屋共同共有,因此,
安置房是按照户口分的,如果你的户口在,离婚不影响分房。但是,不可能分一套房。因为,一套房是按户分的,你们是一个户头。如果要分两套,超面积部分需要加价购买。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分房产一般按照产权人认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应按房屋价值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而非按照人头数量或者户主、成员给予补偿,但户口可以是确定房屋价值的因素之一。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 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 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
法律将房屋规定为财产是有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财产。具体来说,家庭成员是合法居住的,如果不是他们的财产,这种情况本质上是分家,但明显不符合分家条件,就不能分家。
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 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 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房子写了两个人名字,不论是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归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 2、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