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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遗产的继承,规定是在死者死亡后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在死者无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前提,儿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
第一继承人是媳妇的嫂子,第二继承人是媳妇的父母及哥哥的子女。遗产的分派原则是,媳妇的嫂子继承百分之五十,媳妇的父母及哥哥的子女,各继承百分之二十五。
老人的配偶或儿女还在的话就没有了(除非遗嘱指定)。 要是兄弟姐妹父母配偶和儿女都没有了,除非遗嘱有指定,应该是有的。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当老人的所有子女不在或者都没有行为能力时,老人的儿媳妇和孙子有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当老人还有其他健在的儿女,且有行为能力时,儿子的妻子和孩子没有直接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出于孝义,是应该多关心老人的帮助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