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主要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相应的提示及说明义务;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其他规则。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主要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相应的提示及说明义务;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其他规则。
劳动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有: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时间地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情况、有关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劳动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认定。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主要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尽到相应的提示及说明义务;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其他规则。
一、哪些格式条款无效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
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2条
一、什么叫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内容如下: 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有:采取邀约和承诺方式两种;要约通常是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内容要明确并且具体、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要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