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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取决于具体情况: 1、人民法院不接受简单同居关系的确认和解除纠纷,但当事人要求解除配偶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解除; 2、离婚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未履行再婚登记手续,一方起诉离婚的,
现实中,我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同居的一方由于轻信对方的话,例如,我们先住在一起吧,等到过年的时候领你去我家见父母, 然后我们就结婚。然而,事实并不像对方所说的那样。同居期间,女方多次人流,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双方分手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就来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法院应当受理。若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另一方纠缠,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同居中一方或双方均为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法院应当受理。若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需要签订协议书。如果双方都同意签订协议书的话,就应当按照合同生效的规则来订立合同。首先,应当确保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成年人,而且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其次,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