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诉案件能协调吗
公诉案件能协调吗

公诉案件能协调吗

2022-04-12 644
普法内容
公诉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除非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提起诉讼的决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不起诉的人责令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否则是不能自行调解的,只有自诉案件是可以自行进行调解的,所以公诉案件是不能进行协调的。提起公诉是运用国家相关机关的力量追诉犯罪、保护公民,完成刑事诉讼任务一个重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诉案件可以调解,为什么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
    公诉案件可以调解,为什么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2021-10-15 47
  • 调解协议能撤回已经立案的案件吗
    调解协议能撤回已经立案的案件吗

    轻伤案件立案后签署了调解协议的,在一定情形下会撤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

    2020-09-08 240
  • 公诉案件调解可以么
    公诉案件调解可以么

    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因为我国法律把公诉案件的追诉权授予人民检察院,符合公诉条件的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即使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不受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限制。

    2020-07-08 170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案件协调协调能撤诉吗

    其中区分公诉或自诉案件,若公诉案件一般不可私了,如受害人谅解后,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理。除此之外,根据案件性质来看,如果是轻伤害,而且是误会的话,可以撤的如果不是的话,一般的很难撤案了。毕竟对于自诉

    2021-03-14 15,340
  • 刑事案件法院能协调吗刑事案件法院能协调吗

    这就是刑事案件法院能协调吗的规定,刑事案分公诉案和自诉案;公诉案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是由公民个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即“不告不理”,告诉才处理。这类案件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

    2022-07-15 15,340
  • 刑事案件经过调解后还能公诉吗?

    看具体是什么案件了,有的是必须公诉的,有的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人

    2022-07-18 15,340
  • 刑事案件同级法院协调不过能起诉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由司法机关主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

    2023-02-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调解了还能上诉吗 01:23
    刑事案件调解了还能上诉吗

    刑事案件调解后如果对调解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而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刑事案件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888 15,340
  • 公诉转自诉案件为什么不能调解和反诉 00:56
    公诉转自诉案件为什么不能调解和反诉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和反诉的原因如下: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

    7,123 15,340
  •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01:09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16,80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覃程律师 覃程律师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