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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婚晚育的男方陪产假由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2、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
各地规定会有差异,清向当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
双胞胎增加15天,剖腹产增加15天。具体产假要看单位是在哪个省。各省的延长产假规定不完全相同。
各地规定会有差异,清向当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对晚婚的年龄是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只是针对计划生育政策是鼓励年轻人晚婚,一般情况下大众认为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都为晚婚,其实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是不相同的,它是鼓励性大于强制性质,晚婚年龄的概念很简单,只
产假,指的是在职的女性劳动者在其生产前后可享受的休假待遇,一般是从分娩前的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可延长至四个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性劳动者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如有难产的,应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