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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等有明确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退回房款: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指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房屋预售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供买卖合同。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按规定是不用的。但实践上需要,比如浦东新区的房子,可以是上海市公证处,或者浦东公证处。其他区公证处就不一定认可。所以,最好还是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如果是其他公证处,要和公证员核实一下,是否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
房屋买卖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
买卖房屋需要书面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按规定必须有书面合同,同时要办理产权登记后才会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合同书不必写得很正规,也不必一定写在正规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办理房屋交易的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双方都应该认真地对待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将双方所协商确定的内容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是仅仅停留
首先,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即使没有盖章,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于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