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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第六条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
2024年1月日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条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
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
咨询我 律师头像 林佳楠律师 天津南开区擅长: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土地房产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8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有的地方、部门、单位提出,虚假交易只是
2018年1月日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一)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引人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二)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及其简称、字号,擅自使用他人的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为保证借条的有效性,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如下要素: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及身份证号码;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具体的币种;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以计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