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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了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的情况下,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
如果结婚证丢失,确定找不到的夫妻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补办有很多手续:先咨询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准备好这些资料文件,然后去那里补办结婚证。补办后可以办理正常离婚手续。如果不想延误离婚时间,可以直接去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证。结婚证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您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费用为20
如果你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当然就不存在什么结婚不结婚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离婚和不离婚的问题。但是如果你是登记了,但是找不到结婚证了或者结婚证损毁了,你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
宅基地土地证丢失的补办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带着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的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且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和离婚判决书原件的作用就会一样。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那么可以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外地丢失身份证的,可以先申请临时身份证,再补办身份证。具体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