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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要缴纳社保。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已经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合法的,法律并未对此作出限制。但是不能因此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否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全日制合同,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如果超过的,要按劳动法补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因此没有全日制合同,只要全日制专科、本科学校。
没有全日制合同,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如果超过的,要按劳动法补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因此没有全日制合同,只要全日制专科、本科学校。
工作时间和结算方式。非全日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单位私自修改劳动合同,当然属于违法行为。换句话说,擅自修改劳动合同,不仅涉及违约行为,而且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劳动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