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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私营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1)名称应包括字号、所属行业以及组织形式; (2)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且该名称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予以核定; (3)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对国家、社会或公共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具有的规定有: (1)合伙企业通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2)合伙企业名称通常应包括: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3)合伙企业取名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可以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4)不得使用法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 1.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4.企业只准
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规定:企业名称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变更营业执照;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
答:应当标明。《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台伙”字样。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责任承担形式。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全部是普通合伙人,他们共同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企业取名的要求: 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如果确实有特殊需要的,须经过核准之后,企业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名称要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要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的名称中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