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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不是必须有的,对于公司是否需要有财务负责人公司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看各自单位的需求。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
根据现行法规,若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并未明确规定禁止董事会成员兼任财务主管职务,则董事会成员仍可担任此职。需注意的是,监管规定限制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不能同时担任公司的监督委员会成员(即监事)。比如,母公司的财务主管原则上有权兼任其子企业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7条的规定,监事不能担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这是因为监事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而财务负责人则是企业高级管理层的核心成员,两者之间存在实质性的冲突。众所周知,
如果在违反公司法的下列规定的情况下,也满足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则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
进入国家税务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菜单下,有一个维护税务登记联系信息的功能键,可以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进入国家税务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菜单下,有一个维护税务登记联系信息的功能键,可以修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基本会计工作规范》第二十五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即股东能做财务负责人。 生活中,因为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允许做财务负责人的。 严格来讲财务人员要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拟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享有选举、更换或者撤销监事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监事只能由股东大会进行撤换,而不能自己辞职离岗。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与选举自己的机关之间是委任合同的关系。虽然监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