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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通常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该财物在大多数情况下特指婚姻关系中男性向女性支付的聘礼或礼金。其本质上是一种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赠与行为,接收彩礼即意味着对方同意结婚。当双方正式步入婚姻殿堂,目的达成后,此项赠与行为便具有法律效力,彩礼应归属受
结婚送的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对待。如果彩礼是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就是女方个人财产。而如果明确表示彩礼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彩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结婚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给付一般是发生在结婚前,所以其属于婚前财产,属于方个人财产,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确定。
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你们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婚后彩礼,应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彩礼,只要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婚前财产当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法定财产制,即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同时又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将个人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的
夫妻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证且共同生活过,但如果婚前给付的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的规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所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