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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股东,要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那么《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呢 在实践中,因股东认缴情况缺少监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清出资。更有甚者,公司停业,股东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资义务
能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有银行进账单,但是无法判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是否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应当补足出资,并对于已经按照约定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却转让股权,该怎么办呢? 如果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公司就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且由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公司的债权人也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转让股份,该怎么办?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公司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的处理办法: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催告股东按期足额出资或者履行其他股东义务; 2、若股东拒不履行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或者通过股东会议将其除名。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