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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2021-03-30 803
普法内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质押生效的规定,我国规定的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有:1、所质押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权,没有法律所禁止的事项;2、该债权的质押已经在相关行政部门处进行登记;3、债权的质押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清偿不会受到债权质押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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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律师 王黎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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