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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利贷利率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1、高利贷利率的法律界定是,依靠借贷的方式,索取非常高额利息的贷款,通常利率约定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则就可以认定构成高利贷了,我国法律禁止高利贷这一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最高人民法院对利率划出了“两线三区”。“两线”为:年利率24%以下和年利率在36%以上。“三区”为:年利率在24%以下的,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可以认定其有效;年利率在36%以上的,属于“无效区”,
不算。利率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的才是高利贷。您说的民间借贷利率相当于年利24%,当前半年期基准利率为 5、85%,其四倍为2 4、25%,因此还不算高利贷,还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不过再高一点点就算高利贷
高利贷的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法律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属于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其中的“一年期贷款
法律并未直接对高利贷的利息作出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合法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来确定违法无效利率的具体数额。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利率,不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而目前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