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是应该如何的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是应该如何的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是应该如何的

2024-06-20 11
普法内容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供热及供冷为1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工程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供热及供冷为1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 (二)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 (三)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

    2020-03-31 219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涉及保修期的条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涉及保修期的条款?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

    2024-06-22 23
  •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建设中,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2024-06-11 28
专业问答更多>>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和保修期有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2022-03-08 15,340
  •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

    2023-06-14 15,340
  • 请问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管

    2023-11-10 15,340
  • 市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是多长时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

    2021-08-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程保修期如何规定 01:28
    工程保修期如何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资金。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

    6,719 15,340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01:4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921 15,340
  •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01:02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31,12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