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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将贪污罪的定义和其量刑用两条法条分别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罪根据情节的轻重分为三档,第一是数额较大,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是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是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等等。贪污罪的认定: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等;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等等。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既有国家工作人员,更有单位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同主体的量刑的确不一样。 刑法271条,公司企业的人员侵占财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受贿罪亦如此。这
贪污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贪污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物进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别的手段非法占有的行为。 法律规定,犯贪污罪,数额在3万元到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在20万元到3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形,具体数额分别是: 1、贪污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贪污20万元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