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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接受股东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A、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后一般不可以转让股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东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和股权增持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民法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而股权质押借款的用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
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
能,只要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就可以质押。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
股东质押股权不是好事或坏事,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因为股东质押股权是一种利空的消息。一般情况下,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可能是由于公司现金流短缺,急需现金周转,股东便向银行用股票质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再用这笔钱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拟挂牌公司,属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只要符合质押条件,都可以进行质押。只不过,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在质押股权时应当更加慎重。因为其股权质押行为,可能会对
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