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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不可以解除交强险的保险合同的。只要当事人购买了机动车,那么根据国家的法律相关要求,是必须要随车购买交强险的。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的,其强制性不仅是针对车主,也是针对保险公司的,一旦购买了交强险,那么除非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能
《》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这表明
保险合同解除可以法定解除或者协议解除。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保险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因此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解除,那么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仅能在法定情形下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如实告知行为,且该行为已经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保险人和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他们并不具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保险公司要对保险合同做充分的解释。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符合合同规定,保险人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保险合同中,除非法律特别规定,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特殊的情形有: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一般来说,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资格没有严格的限制,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法人不能作为被保险人,只有自然人而且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才能成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