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具体的情形
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具体的情形

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具体的情形

2021-02-20 171
普法内容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抵押合同有哪些不成立的情形?
    抵押合同有哪些不成立的情形?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

    2024-05-17 19
  • 合同中有哪些情形约定不成立的
    合同中有哪些情形约定不成立的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的只有一方; 2、订立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之后的结果,没有形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式合同中没有实际履行物的给付; 5、经过批准、登记后才能成立的合同,但实际并没有履行

    2021-11-29 24
  • 立功的具体情形有什么,具体规定有哪些
    立功的具体情形有什么,具体规定有哪些

    对于立功的具体情形有: (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六

    2024-04-23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情形才是合同不成立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2023-06-26 15,340
  • 有哪些具体情形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

    2022-10-18 15,340
  •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

    2023-06-16 15,340
  • 合同法规定协商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要件,分别为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和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即不满足以上两要件的合同,都是不成立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人自行

    2022-09-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01:14
    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1,928 15,340
  •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00:56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650 15,340
  •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具体有哪些 01:32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具体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4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