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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要素一般会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2、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
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碍的方法多种多样,但都只能是利用职务阻碍
符合下列要求的,视为阻碍被绑架儿童救援罪: 1、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主体为特殊主体; 3、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救援; 4、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阻碍被绑架儿童救援的因素有: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 2、对象是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声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等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