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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是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3、票据债权因付款、提存而消灭的,票据债务人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 4、持票人不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持票人明知票据有瑕庇,而取得票据,则票据债务人可以对其行使抗辩权。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
行使抗辩权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承兑人对汇票已进行承兑,而出票人欠承兑人的其他债务一直不履行,当票据背书转让到第三人之手时,按照票据规定要求
⒈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⒉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⒊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
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的权利。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旅客要改签火车票,如果是实体购票,或者已经换取了实体车票的,可以在车站指定的售票窗口进行办理;如果是网络购票,同时还没有换取纸质车票的,就可以在12306网站或者购票的网站进行办理。无论列车是否已经出发,只要乘客是在票面日期当日内办理改签手
只要夫妻有一方想要离婚,就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一方犯有重婚罪,或者是与婚外的异性长期的同居生活; 2、在家庭生活中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者是存在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样的一些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