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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不属于物权担保。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以财产为担保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又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担保物权是通过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
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七十八条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因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
从权利随主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存在或消灭。例如,抵押权的存在,是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债权是主权利,抵押权是从权利。[2] 与主权利关系 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保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抛弃权属于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最为重要的物权形式。所有权是最重要的物权与财产权,是交易发生的前提,也是交易追求的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