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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可以去公安局或检察院,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属于自首。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自首可以去公安局或检察院,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属于自首。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不一样,我国目前对自首制度的规定属于双重立法例,即混合立法设置,而自首制度在刑法的总则和分则中都作了双重规定,并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准自首、特殊自首这三种法定分类。准自首和特别自首的效力范围不同,前者在制度上之所以具有普遍性,则是因为刑法总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当然,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侦查权)。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检察院。 案件的一般流程是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代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
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
特别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具体如下: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特别自首,又称为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
法警和公安警察,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隶属部门不同:公安警察是行政机关警察属于公安部管,司法警察是司法机关警察属于司法部管; 2、职责不同: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是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査、拘传、送达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