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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公务员不属于上述条
比较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事项而产生的纠纷。
退休职工若未签署劳务协议并无明文规定为违法行为。 在退休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亦因此失去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因此,是否签订劳务合同也并不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对于仍处于退休状态但已被公司重新返
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主要是纠纷争议主体不同。一般民事纠纷的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劳动纠纷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虽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在具体的劳动法律关系中
如果是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如果是其他普通合同纠纷可约定适用商事仲裁。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
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适用劳动法?2003-09-17 15:22读者钟先生:我是一家医院的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保险。一年前,我与广州市某宾馆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受聘为医务室医生。在协议用工期内,我因生病
聘用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员已退出工作岗位、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即劳务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但是,在前述解决方式中存在适用顺序。根
要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包括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那么,支付劳动报酬就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并且该法第一条特别强调了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要工资可能发生在劳动关系的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