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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正确的。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
公路工程索赔的步骤有: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承包人应该做好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并予以保存。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
承包商施工索赔的情形有: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 3、加速施工的索赔。 4、因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索赔。 5、业主不正当地终
索赔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需要证明自己有索赔的权利、应得的索赔金额和工期。以下是可作为索赔依据的12种相关参考:政策法规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施工合同协议及附件;交易书面文件;会议
施工索赔证据包括:双方的工商登记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双方的信件、各种会议和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气象数据、工程检验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与第三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其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工程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种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