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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小孩不想见探视权终止一般不可以,可以选择中止探视,但是不能够直接就此将探视权剥夺。依据相关法律,探视权是法律说赋予其当事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就终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男女双方还属于夫妻,所以可以随时探望子女的,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如果法院判决的,按法院判决结果执行。
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是不可以终止其探视权的。只有当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在探视孩子的时候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才可以中止其探视权。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说好3岁女儿归女方抚养,我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我担心以后女方不给我看孩子,能不能说如果不给我看孩子,我就不付抚养费?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探视权未得到实现,不能作为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双方婚生女/子 (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
不能剥夺探视权。探视权是无子女监护权的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剥夺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孩子探视权。直接抚养一方有协议履行探望的义务。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
离婚后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针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
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负法律责任。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