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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收养法细则实施如下:1、收养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2、收养人和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3、收养关系成立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管理费用管控实施细则由法人自己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其中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费用管理的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反映商品流通费支出、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
商铺租赁税费征收的标准是: 1、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2、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屋租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