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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承诺未履行是怎么规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承诺未履行是怎么规定的?

2021-11-29 37
普法内容
商家承诺未履行去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商家,必要时要求商家承诺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法规特点有以下几条: 1、以专章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表明该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该法列举的消费者权利 有之多,体现出较高的保护水平; 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首先,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以专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 3、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4、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以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法律地位。 法规实施意义,有以下几点: 1、保护权益; 2、维护秩序; 3、经济发展。 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1、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类型,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2、消费行为的目的,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 3、经营者一般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人; 4、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 5、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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