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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另一方是否要还贷款应当由当事方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产登记人应对另一方的共同贷款部分折价补偿。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应当归哪一方所有,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的房屋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款,那么离婚时对于该房屋,可以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时,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
很有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仍有争取的角度,建议立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明确。本人上个月刚处理一起类似案件成功获可以拿给您参考,本人专业处理离婚纠纷,欢迎来事务所面谈或电连
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十条第二款依前款
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此引出了几个问题: 1、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是在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