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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一、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适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笔者认为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理解,在正确区分了构成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
贪污贿赂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贪污累计达到五千元构成本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刑法第382条第1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物的,是贪污罪。 2.刑法第382条第2款: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
贪污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物进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别的手段非法占有的行为。 法律规定,犯贪污罪,数额在3万元到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在20万元到300万元
行为人实施了贪污的犯罪行为,触犯了贪污罪的话,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贪污罪有死刑的量刑幅度。但是,最终是否会被判处死刑,还是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贪污数额大小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分析。具体而言,《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