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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 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
男女双方签订孩子的探视权条款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
看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签订的探视权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看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签订的探视权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
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 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那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
探视权,在我国婚姻法中主要表述为探望权。探望权主要就是指,父母双方在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能够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时间,探望该名未成年子女。探望权是法定的亲子权利,除非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存在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一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夫妻忠诚协议本意在于,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允许,夫妻对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下进行约定,且形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担保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以口头形式订立的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为相关法律所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