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实行承包地什么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实行承包地什么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实行承包地什么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2021-12-16 4
普法内容
实行承包地所有权、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三权分置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的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

    2020-12-20 34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还能有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还能有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出质。

    2021-10-11 222
  • 承包经营权人承包耕地的期限
    承包经营权人承包耕地的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0-08-12 475
专业问答更多>>
  • 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什么意思

    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是农民本身,农民将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由他们经营这就是经营权..。

    2022-10-26 15,340
  • 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三权分置哪些意思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享有,国家和集体才有处分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归承包土地的农户所有,具体讲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022-07-28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出质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

    2023-09-04 15,340
  • 怎么获得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

    2022-07-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710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01:0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2,458 15,340
  •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01:19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962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136-0045-009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