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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
非法集资四大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非法性)。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社会性); 三、未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公开性); 四、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三人以上的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这是黑社会性质
(一)投资理财领域。近两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
非法集资,指的是企业、公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向集体或者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通常指的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该罪的构成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就属于非法向公众吸收资金,就构成非法集资: 第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向社会进
依法行政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下面几点: 第一,在主体上,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行政义务; 第二,依法行政当中的“行政”指的是国家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