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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 其余的不属于工伤,因为职工患有心脏病属于个人原因,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职业病范围。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的,在伤害发生的48小时内,都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内。
答: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
心脏病不是职业病,不能按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工作中向领导汇报工作也不会气出心脏病,本身有心脏病气发倒是有可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算工伤,只能按因病待遇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这种情况很难认定是工伤,应该属于正常死亡。下面的法律中必须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条件,说明即使是疾病死亡也是因为工作原因诱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否则不属于
员工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死者家属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
上下班发生车祸,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工伤。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劳动者本身的原因产生的话,这时候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例如,劳动者驾驶报废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