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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有效,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但是对于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所谓高利贷即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如果要证明自己所借的贷款是高利贷,则应当证明该笔贷款的利息确实过高。具体来说有以下表现: (
高利贷不合法,法律对高利贷的规定为双方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法院不予支持。
不管是放高利贷的人还是借高利贷的人,都不犯法的,如果用暴力手段追要高利贷那就违法了。但是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要求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利息是得不支持的。
高利贷的借款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民间放高利贷是违法的,但不构成犯罪,放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对于什么是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其中的“一年期贷款
高利贷不是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利率超出国家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向人民法院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对超出规定部分利息不需要偿还。对于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