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先裁定管辖权异议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先裁定管辖权异议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先裁定管辖权异议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4-04-23 15
普法内容
离婚先裁定管辖权异议吗?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一般管辖原则 一般来说,离婚纠纷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规定 有下列五种情形,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条文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条文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管辖权异议只能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要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书面的申请,法院需要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要移交给有关辖权的法院审理此案,异议不成立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2024-05-01 12
  • 二审提管辖权异议怎么判,法律有哪些规定
    二审提管辖权异议怎么判,法律有哪些规定

    二审提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关于二审提管辖权异议怎么判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2023-03-12 11
  •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

    2024-05-15 19
专业问答更多>>
  • 异议裁定裁定时间规定有哪些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时间

    1、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 (1)提交。收到起诉状后15天答辩期内提交。 (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天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日内上诉。

    2021-10-24 15,340
  •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协议管辖管辖条款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2-08-20 15,340
  • 离婚先裁定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是应当先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在我国的离婚诉讼的案件处理中,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其实在离婚案件中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因为此时管辖权也是关系到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权利的处分的。

    2023-11-29 15,340
  • 管辖权异议仲裁裁决书怎么写,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仲裁裁决书,由标题、正文以及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中要有案由和文种名称,正文中要说明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机构作出的决定,落款需要有仲裁机构的署名。

    2023-1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404 15,340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81 15,340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334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